百货之家 12 月 5 日消息,澳大利亚裁判文书网 JADE 公布的信息显示,针对奥迪对蔚来在澳大利亚提交的“ES6、ES7、ES8”商标注册申请提出的异议,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已于当地时间 11 月 28 日做出决定,支持蔚来的核心主张,驳回了奥迪的异议请求,并允许蔚来的商标申请在澳大利亚继续注册。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认定:整体比对奥迪与蔚来的商标,两者存在显著区别,不构成实质性近似。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在决定书中写道:蔚来商标中的首字母“E”构成了显著的区分点,消费者不太可能忽视这一元素。即便“E”代表电动,奥迪系列商标中的“S”和“数字”也没有明确的指向。
此外,针对其他争议点:蔚来的商标使用是否构成攀附并引发混淆、蔚来商标是否违反《消费者法》或构成不正当竞争、蔚来商标是否具有误导性等,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均支持了蔚来的观点,驳回了奥迪的主张。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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