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陆川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捡拾手机引发的纠纷案。2025年3月16日晚,小陈在陆川县体育馆遗失一部价值6000余元的华为手机,多次拨打后手机被关机,随后启用“丢失模式”并留言愿支付2500元酬谢金。4个月内手机多次短暂开机,7月18日定位显示位于某小区,小陈逐层扫描Wi-Fi信号后报警,在该小区11楼找到手机,发现已被强制恢复出厂设置,资料全部丢失。小陈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2万余元。庭审中,法院认定李某行为构成侵占,经调解,李某当庭赔偿3800元。
2026-02-27 21:4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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