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之家 8 月 8 日消息,据海报新闻报道,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科技”)起诉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小米”)不正当竞争一案有了最新结果,目前小米科技提出撤诉申请被法院批准。
今年6月,小米科技对青岛小米提起了诉讼,要求青岛小米变更企业名称,且变更后的名称中不得含有“小米”字样,并索赔5万元人民币。小米科技认为青岛小米在其官方网站、宣传资料以及线下实体店等多个渠道中使用与小米集团高度相似的商业标识和字体,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混淆。
青岛小米的法人代表范宜宾对此表示不解与无奈,强调其公司系合法注册,且自成立以来并未开展实际业务,因此不认同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范宜宾还表示,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当时小米的经营与汽车并无任何关系,因此不存在攀附小米品牌的理由。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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