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之家 8 月 15 日消息,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全力支持氢能车辆在我省大规模推广使用:
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安装 ETC 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 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除此之外,陕西省也宣布: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对安装使用 ETC 装备的氢能车辆,在陕西省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该政策将于 2027 年 9 月 1 日结束。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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